中盾商标|商标的显著性判断标准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该商标具备的足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特征。显著性的判断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商标标志的含义、外观和呼叫。商标的显著性可以是固有显著性,即商标本身具有的特性,或者是通过使用获得的显著性,即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的。例如,自创的无含义单词、特殊字体使用等具有较强的固有显著性。
商标的标识与指定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联。商标的显著性相对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而言。一个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关联越弱,其显著性通常越强。
商标与现有权利的冲突。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使用情况。包括商标的使用方式、是否作为商标使用、是否强调了商标的显著性等。
公众对商标的认知。显著性的判断还需考虑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知习惯。
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直接或间接关联性。根据《商标法》,商标所具有的观念或含义与标记对象即商品或服务不能有直接的相关性,或者只有很小的、间接的关联。
这些标准共同决定了商标是否能够有效地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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