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标
涉外商标
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也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在其他国家是不承认其权利的。在目前,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国申请商标注册;二是通过商标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主要是马德里国际注册。
首先说马德里国际注册,
商标申请人可仅通过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请而在多个被指定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申请手续简便和花费少是马德里申请很重要的特点,另外随着美国成为马德里联盟的成员国,基础注册不像以前严格要求这些变化以来,马德里国际注册成为大多数企业选择国际注册的方式。但是马德里国际注册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缺点,比如注册效力的不稳定性。马德里国际注册以基础国的在先为主,一旦国内商标权利收到驳回、异议、争议等影响,国际注册也随之将被撤销,这一情况又被称之为“中心打击原则
”,另外申请马德里注册,存在各成员国和总局沟通的问题,极易出现某一个成员国出现官方意见,而辗转到国内已经接近回复最终日期的情况。
另外一种申请就是向单独国家进行直接申请。国内事务所都是采用与国外的代理人或者律师事务所联系,进行单独国家的申请登记的方式。这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讲,明显比马德里国际注册的费用要高,但是有点也是显而易见,申请人可以通过代理人直接了解到自己申请注册的权利进程状况,而且出现问题后的反馈、沟通,更加直接、快捷。